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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年5月5日,路易十六为了解决经济危机和财政危机在凡尔赛宫召集了中断已久的三级会议。在人民的支持下,第三等级于6月17日通过决议,宣布自己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国民议会。7月9日,国民议会改称制宪议会,以便从事立法和制定宪法。国王进行反扑,调兵前来镇压起义的巴黎人民,并宣布解散制宪议会。7月14日,忍无可忍的巴黎人民举行起义,攻克了象征封建统治堡垒的巴士底监狱(Bastille)。这一天标志着法国大革命的开始。从攻克巴士底监狱起,革命席卷了法国各地。正是在全国革命浪潮的冲击下,政权从王室转到了制宪议会手中。制宪议会于8月4~11日陆续通过决议(即八月法令):废除教会的什一税,减少农民的某些税务,取消封建领主和贵族的特权,废除领主的狩猎、兔囿、鸽舍权和司法权。8月26日,制宪议会通过《人权和公民权宣言》(La Déclaration des Citoyens et des Hommes,简称《人权宣言》)。宣言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言论、信仰、著述和出版自由;人民主权、代议制和三权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行法定主义和无罪推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宣言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