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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关系

多米尼加是美洲发展银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及其下属的拉丁美洲及加勒比经济委员会的成员国之一;是由说英语的加勒比国家、墨西哥、委内瑞拉、哥伦比亚、中美洲国家、古巴和海地等国家组成的加勒比国家联合体(1994年成立)的25个创始成员国之一。1998年4月,多米尼加与中美洲共同市场签订自由贸易协议。1995年,与加勒比共同体签订自由贸易协议。此外,多米尼加还与巴拿马签订了部分准入协议。2004年8月,美国—多米尼加—中美洲自由贸易协议正式签署,该协议已于2007年3月1日生效。美国和欧洲一直是多米尼加的主要双边协议国。尽管受到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冲击,多米尼加仍从美欧的优惠条款中受益匪浅。《洛美协议》是欧洲对多米尼加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内,该协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08年(2005年8月,世贸组织对欧盟的香蕉进口作出规定,对多米尼加外贸产生负面影响)。美国对多米尼加的贸易优惠政策则主要包括:①1984年1月启动的《加勒比倡议》(1990年改为加勒比贸易伙伴关系),根据此倡议,多米尼加向美国直接出口的商品享受免税优惠(纺织品、服装、鞋类、石油产品除外

来源: 海地 多米尼加
出版日期: 2009年05月
关键词: 经济关系多米尼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