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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加拿大的政体

加拿大的政体与其他国家不同,最大的特点是行政权力名义上属于英国女王,从某种程度上看这是早期作为英国殖民地遗留下来的深刻印记。作为英联邦国家之一,英国女王是加拿大名义上的国家领袖,加拿大总督是名义领袖的代表,由总理推荐并由英国女王任命,一般任期5年。加拿大的行政权力由总督代表英国女王行使,加拿大总督的职责包括:召集或解散议会,主持总理、最高大法官、内阁和枢密院的就职仪式,统帅三军等。实际上,总督权力受到宪法很大的限制,根据《加拿大宪法》,总督召集或解散议会必须在总理的提议下进行,其职责的履行必须遵循各有关部长的建议。现任加拿大总督是戴维·约翰斯顿,他于2010年10月1日接替前任总督米夏埃尔·让出任加拿大新总督。戴维·约翰斯顿1942年出生,是著名的法学专家,曾任安大略省的滑铁卢大学的校长。名义上,总督享有王室在加拿大的所有行政权力和特权,但实际上,执行最高行政权力的是总理和内阁成员。20世纪50年代以前,总督都是英国人,其后至今一般为加拿大人。加拿大现任总督戴维·约翰斯顿 加拿大总理是加拿大政府的最高官员。加拿大总理通常是加拿大国会下议院席位最多的党派的领袖。根据法律,所有年满18岁或

来源: 走进加拿大
出版日期: 2012年11月
关键词: 加拿大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