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服务国家对外战略

首页 / 文章详情
(四)全球环境基金(GEF)

“当一个国家必须承担保护环境的费用,而所得的利益却归全球公共社会时,难道不需要给予优惠的资金援助吗?”针对这一讨论,在法国等国家的倡导下,25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于1990年11月同意设立全球环境基金,并由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环境计划署共同管理,机构的原始承诺资金为15亿美元。[1]

来源: 国际发展援助概论
作者: 李小云 唐丽霞 武晋
出版日期: 2009年11月
关键词: 环境资金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