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服务国家对外战略
1960年9月10日,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等主要石油出口国的代表在巴格达开会,决定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西方石油公司对国际石油市场的垄断,维护本国的石油利益。14日,五国宣告成立石油输出国组织(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英语简称“OPEC”,中文音译为“欧佩克”,总部设在维也纳。欧佩克现有12个成员国(截至2010年3月),分别是阿尔及利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科威特、利比亚、尼日利亚、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委内瑞拉、加蓬和厄瓜多尔。原成员国印度尼西亚于2008年被暂停成员国资格。石油输出国组织成立的目的在于,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的石油政策,商定原油产量和价格,采取共同行动反对西方国家对产油国的掠夺,保护本国的石油资源,维护成员国的共同利益。为使石油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都得到保证,欧佩克实行石油生产配额制,即各成员国按照组织规定的配额生产石油。为防止石油价格飙升,欧佩克可依据市场形势增加石油产量;为阻止石油价格下滑,欧佩克则可依据石油市场形势减少产量。欧佩克成员国的石油、天然气产量分别占世界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