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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选举是一种十分复杂和烦琐的政治活动。在今天的美国,一共有多达52万公共职位需要通过选举产生,由于涉及重要的权力和利益分配问题,每一次选举过程中都充满了种种矛盾和斗争,不同的政党、利益集团、社会群体出于各自的考虑,都把选举作为实现自己利益的基本渠道,力图使自己的代言人当选。大致说来,现行的美国选举在层次上分联邦选举、州和地方选举,其中最重要的、影响也最大的选举是联邦选举,联邦选举又分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在选举方式上分间接选举和直接选举,除总统选举属于间接选举外,其他均为直接选举。在选举人、被选举人的资格,经选举产生的官员的职权范围、任职期限方面也都有严格的法律规范。在联邦宪法中,分别对总统和国会选举方式进行了规定,但对选举制度本身没有作系统的规范。美国现行的选举制度是在2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其最大的特点在于至今没有统一的选举模式,选举制度极为复杂。总统选举与国会选举、参议员选举与众议员选举、州和地方官员选举都有所不同,各州都有各自不同的选举法,对选民资格、竞选方式、选区划分、选举程序等的规定都有所不同。但一般说来,美国的选举制度主要包括普选制、直接预选与正式选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