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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项目1991年成立伊始,蒙古国一直积极参与。在平壤会议上,蒙古国签署了建立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项目秘书处的多边协定,同意发起由中国、朝鲜、蒙古国和韩国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以讨论东北亚发展事宜[1]。1997年,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项目办公室由纽约迁至北京,成员国建立起政府间委员会。成员国同意每年贡献至少25000美元作为委员会的运行开销,而蒙古国自1999年起便参与出资,贡献自己应尽的一份力量。1998年10月7日,蒙古国政府出台了第58号决议,据此,蒙古国同年建立起一个国家级行动小组,其职责在于积极参与并向成员国委员会争取更大努力。此举显示出蒙古国对大图们江地区实现更深更快发展的兴趣与决心。国家级行动小组由蒙古国国家发展办公室、财政部和基础设施部设立,也包括来自其他相关部门的成员,如文化旅游体育部和外交部等。国家级行动小组由基础设施部领导,并根据具有不同战略重要性的领域分成多个工作组,如能源领域、电信和基础设施领域、贸易和投资领域、旅游业,进而扩展项目活动。蒙古国在大图们倡议中积极参与合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交通行业活动。为推动交通行业方面合作,大图们江倡议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