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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如何制定民族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发展。目前我国没有公布最新信教人口统计数字,有学者估计在3亿人左右。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的相关统计,我国目前有五大宗教并存,即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其中佛教僧尼约20多万人,寺院2万余所,信教人数无法统计;道教有乾道、坤道近3万人,宫观近3000座,信教人数无法统计;伊斯兰教信徒占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兹别克、塔吉克、塔塔尔、东乡、撒拉、保安这10个少数民族人口的绝大多数,其人口总数为2100万,有伊玛目、阿訇4万余人,清真寺约3.5万座;天主教现有教徒530万人,教区97个,主教58位,神父1900多人,修女3000多人,教堂及会所6000余座;基督教现有教徒1600万人,教牧传道人员近2万人,教堂2万多座,聚会点近3万处。此外,在上述五大宗教之外,还存在极为复杂的多种“宗教”或精神信仰多元共处的现象。通过最近在新疆、甘肃等民族地区的考察调研,对于如何处理我国现阶段的民族宗教问题,笔者有如下一些思考,仅供参考。一、在多民族共居地区,民族团结与和谐非常重要。为了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