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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不属于“琉球”的证据

论及钓鱼岛被窃取过程之前,必须明确至关重要的历史事实,即钓鱼岛在历史上是否属于“古琉球国”。1970年前后,随着钓鱼岛海底大量石油资源的发现,钓鱼岛开始从一个默默无闻的荒凉群岛,成为日本关注的对象。日本政府随即主张钓鱼岛为琉球的一部分,并与美国进行秘密交涉,要求美国将其作为琉球的一部分“返还”给日本,并以允许美军在突发事件时,携带核武器进入冲绳为条件,最终达成秘密约定。[1]而1971年签订的“日美冲绳返还协定”,钓鱼岛便作为“琉球”的一部分,“返还”给了日本政府,日本据此拥有了领有钓鱼岛的“国际法依据”。但钓鱼岛在历史上真的是琉球的领土吗?日本方面记载钓鱼岛与琉球关系的资料,起始于1873年。此份资料收录于《钓鱼台群岛(尖阁群岛)问题研究资料汇编》中的《向琉球藩辖内久米岛等五岛颁发国旗及律令的文书》。该份资料为日本明治政府在1872年10月单方面设立琉球藩后,于次年(1873年)3月6日,派外务省六等出仕伊地知贞馨,向琉球政府辖内久米岛等五岛,颁发日本国旗及律令书,其内容如下:琉球藩:无奈海中孤岛,境界尚有不明之处,难以预料外国卒取之虞。此次,授与你藩大国旗七面,自日出至日落,高悬于

来源: 近代日本对钓鱼岛的非法调查及窃取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
关键词: 日本冲绳县钓鱼岛琉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