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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权原则

国际经济法中,有时候使用经济主权这一术语。实际上,经济主权来源于政治主权,也就是国际公法中的国家主权原则,或者如通常所表述的那样,尊重国家主权原则。根据尊重国家主权原则的要求,对于每个国家而言,一方面,它能够根据该原则而获得国际社会对于其基于主权而产生的主权权力(利)的普遍认可,但一个国际社会中的“实体”是否是拥有主权的国家,还应基于该“实体”固有的属性来评价,并非是某项国际法律原则所能够决定的;另一方面,该原则的适用既意味着国家权力(利)的享有也意味着国家义务的承担,也就是说,每个国家都享有本国主权及其主权权力(利)必须得到他国尊重的权利,而每个国家又承担着必须尊重他国的主权及其主权权力(利)的义务。应当认识到,经济主权实际上是国际主权在经济时代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在传统的政治主权的基础上构造起来的,并不存在游离于政治主权之外的、单独的经济主权。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现代,着重强调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平等参与和平等决定权。

来源: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
作者: 何志鹏
出版日期: 2010年04月
关键词: 国际经济法国家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