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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坎南的宪政经济学解析

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M.布坎南是公共选择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因“弥补了传统经济理论缺乏独立的政治决策分析的缺陷,有助于解释政府预算赤字为何难以消除的原因”而获得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布坎南将适用于市场制度的个人选择决策模式运用于非市场或集体选择的政治过程,用于解释政治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实际如何运作的,得出了“政府失败”(government failure)的重要结论。从公共选择理论出发,布坎南建立了一套规范理论来说明政治体系应该如何运作,试图通过立宪和立法形成对政府经济行为的根本约束机制,这便是他的宪政经济学(Constitutional Economics)。图1是关于对布坎南宪政经济学模型的一种描述,该模型建立在个人主义方法论和社会契约论基础上,试图通过民主政治的“个人主义—契约主义—立宪主义”,在立宪和立法两个阶段上形成对政府行为的根本约束,最终获得政府失败的宪政之解。 图1 布坎南宪政经济学模型 民主在本质上是一种个人主义的政治体制,它承认个人是政治活动和集体行动的实体,赋予每一个公民以独立的和相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参政和议政的权利和义务;它强调主权在民,

来源: 外国经济学说与中国研究报告(2013)
作者: 吴宇晖 王箭
出版日期: 2013年11月
关键词: 布坎南宪政经济学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