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服务国家对外战略
通过两次鸦片战争,条约体制逐渐形成。在此过程中,中国出现新变化。1861年,咸丰皇帝批准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理衙门),作为办理洋务及与西方各国外交事务的中央机构。此后,以汉人官僚为核心开展了洋务运动。洋务派官僚最先在军事方面引进西方先进技术。他们开始着手修建铁路、制造轮船,还将投资领域逐步扩大到军需产业和民用产业。此外,还根据《北京条约》,被迫改善与西方各国的关系,包括允许各国外交官常驻北京,并设立公使馆,开放通往北京的门户天津等。值得关注的是,清朝对于签订新条约的西方各国事务由总理衙门负责管理,但东亚各国间事务仍由礼部来负责。这表明,条约关系只针对西方各国,限定在非东亚地区的国家。1863年9月,当时任美国驻华领事馆翻译的传教士丁韪良(W.A.P. Martin),携带惠顿(H. Wheaton)撰写的《国际法原理》汉译本《万国公法》手稿,与美国公使蒲安臣(A. Burlingame)一起,走访清朝总理衙门。起初,总理衙门对该书的发行比较消极。但是,恰巧1864年普鲁士和丹麦的纠纷,波及中国领海,并由此引发普鲁士船舰在大沽港劫持三艘丹麦商船的事件。总理衙门以丁韪良提供的《万国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