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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2月14日,也就是在毛泽东访问苏联期间,中苏两国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等一系列文件。根据《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规定,“缔约国双方同意苏联政府将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以及属于该路的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此项移交一俟对日和约缔结后立即实现,但不迟于1952年末”。400817011952年12月31日,在哈尔滨举行了中国长春铁路移交仪式。这样,中国长春铁路在中苏共管两年零八个月后正式归还中国。当天,中苏两国发表了苏联政府向中国移交中国长春铁路的公告。40081702按照12月31日中苏联合委员会的终结记录,中苏共同管理中国长春铁路于1952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18时整宣告结束。自此时起,中国长春铁路理事会、监事会及中国长春铁路稽核局即停止工作。40081703无偿移交中国的中国长春铁路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总计为22万8008亿6400万元。40081704至此,斯大林兑现了苏联在中长铁路问题上对中国的承诺,使两国在毛泽东访苏期间所达成的归还中长铁路的协定得到了最终的落实。本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