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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福特汽车公司的负责人亨利·福特和其儿子埃德塞尔·福特拿出部分股票和资产,成立了福特基金会。早期,基金会设在密歇根,由福特家族领导。根据其章程规定,资金主要用于科学、教育、慈善和大众福利方面。埃德塞尔·福特和亨利·福特于1943年、1947年相继去世后,为使福特基金会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慈善力量,在埃德塞尔·福特之子亨利·福特二世的领导下,福特基金会理事会开始研究其机构的未来发展。1950年,福特基金会和福特汽车公司分开,在一个独立理事会的管理下运作,和福特汽车不再有任何关系。从那时起,福特基金会再没有接受任何捐助,基金会的资金全都来源于原有基金在股票、国债、房地产等各方面的投资所得。整个福特基金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和发展基金会,包括不断使基金增值等;另一部分的主要任务是资助项目。1950年,福特基金会即任总裁罗文·盖瑟领导的盖瑟七人研究委员会向公众发布了一项研究报告。报告建议:基金会将成为美国乃至国际的致力于提高人类福利的基金会。更为关键的是,报告强调基金会应重点关注解决人类日益紧迫的问题,而不是像其他基金会采取墨守成规的做法,即在某一时期侧重某一领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