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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9年东欧国家政局剧变后,西方国家立即开始积极发展与东南欧国家的关系,并介入东南欧的事务。通过接待东南欧国家的领导人和派遣高级官员访问,频繁商讨双边关系和巴尔干问题。1990年11月19~21日欧安会在巴黎召开第二次首脑会议,宣告冷战正式结束,并签署了《新欧洲宪章》。宪章称,欧洲“冲突”和“分裂”的时代结束,开始进入“民主、和平和统一”的时代。随着前南地区民族冲突的爆发,西方国家加强了对东南欧事务的干预。自1991年6月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议会相继通过主权宣言宣布为主权国家后,欧共体和西方大国就开始介入南斯拉夫的民族冲突。1992年2月21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743号决议,决定向南斯拉夫地区派遣联合国维和部队,从而开始了联合国对这个地区的干预行动。鉴于该地区的冲突最为突出,对东南欧的国际干预基本上就是对该地区的干预。虽然到1999年随着《东南欧稳定公约》的签署,这里的局势逐渐稳定,但小规模的冲突仍在继续。从冷战结束到1999年这段时间,随着事态的发展,干预的程度越来越深,干预的手段也从调停逐步升级到直接使用武力。本节拟就干预的发展过程、手段和结果作一简要的论述,以说明十年来的干预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