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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店头有价证券等

青空品种 关于非上市、非登记的股票,由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企业内容的披露,所以根据日证协的规定,原则上证券公司的投资劝诱是应该被禁止的。这个规则包括个人投资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是属于在不知道任何信息的情况下进行订单买卖的投资劝诱行为,顾客方面承担的风险很大,而且保护投资者的方面问题也很多,所以从很早就进行了自主限制。但是,由于可以从顾客那里接收到委托的订单,也就是“青空品种”,是一部分相对交易的买卖。日证协在“店头有价证券规则”中对这种买卖方式(订单的市价委托,未发行有价证券的买卖以及信用交易的禁止)进行了规定。2004年4月《证券交易法》修正,股本商品被认为是“专业私募”,所以向够格机关投资者进行劝诱时,以没有向够格机关投资者以外进行转卖为条件,投资劝诱被解除禁令。店头接收有价证券 根据“公司内容说明书”,定期进行一定披露的有价证券和青空品种相比,风险要小很多,所以被日证协定义为“店头接收有价证券”,作为投资劝诱交易品种的预备军。“公司内容说明书”是依据《金融商品交易法》中“有价证券报告书”的记载格式里“企业信息”为基准做成的日证协所的披露资料,

来源: 图说日本证券市场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
关键词: 证券交易所店头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