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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繁荣时期,在财政部长梅隆的主导下,美国共进行了四轮大规模的减税行动,减税主要涉及所得税和部分消费税。减税并未改变一战时期的美国联邦税制结构,所得税在联邦收入体系中的地位得到了巩固。 在禁酒党人的推动下,美国国会于1917年12月通过了美国联邦宪法第十八修正案:“从本条批准起一年以后,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致醉酒类,并且不准此种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1919年10月,国会通过了联邦禁酒令,之前在美国税收中占据重要地位的酒类消费税随即迅速减少,直到1933年第十八修正案的法律效力被废止。这一时期虽然新增了股票交易税、特许经营权税和博彩税这三个国内税种,但由于酒类消费税的废除,以消费税为主的其他国内税收入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呈现出明显下降的趋势。 梅隆在战后税收问题上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减税建立起一个更有弹性的联邦税制。上任之初,梅隆在处理减税方面显得格外谨慎。1921年,梅隆在就任后向国会提交的第一份财政报告中,重复了前任休斯顿的观点,过度的超额累进税使得富人将更多的财富投到免税的债券上而不是实体经济当中。考虑到战后财政支出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