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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第一节 满洲国的建设进入第二期满洲国建国以来,在治安第一主义之下,巩固了国家基础,健全了政府各部,迅速地推进了国道和国都的建设,完成了交通、通信、财政和金融等的基础工作,以1936年为界,从第一期过渡到了第二期。最为明显地表示这个过渡的,就是满洲国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可说是满洲国建设第二期的象征的这个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加上大规模农业移民的开拓政策和后来的北边振兴政策,作为所谓三大国策之一,被积极地贯彻执行,成了满洲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核心。政府为了使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易于贯彻执行,并且谋求治安的稳定,民生的振兴和其他重要施策的促进,于1937年(康德4年)7月1日,实行了包括中央和地方在内的行政机构的全面政策。在此之前,于同年5月1日,制定了重要产业统制法,就重要企业体作为产业开发的实行机关,应与特殊会社负有同样责任,作了规定。到了同年12月,如同下述,在特殊会社之中,创造了重工业综合经营体的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此外,政府为预先做好产业开发的准备,在建国两年以后的1934年(康德元年)12月,设置了作为实业部的外局,即临时产业调查局。通称为“产调”的这个局,直到1937年7月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