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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昂线关系要项1928.7.11.洮昂线工程承包交涉经过洮昂铁路修筑问题,与大正10年7月早川社长赴任同时开始。其后,第一次奉直战后失败的奉天方面标榜保境安民,宣言独立,交涉主持者松冈理事在与代表中央政府的交通总长交涉的同时,认为亦需要取得奉天方面首脑张作霖的谅解。对两方面进行交涉经过种种曲折后(主要是奉天方面独立、与四国借款国的关系等),最终估计只以张作霖为对手即可达成交涉。及至12年秋已开始向具体缔结契约的程度前进,13年2月开始讨论契约文本,经种种折冲,5月末彼我双方完全达成一致。然而由于种种情况而未能签署契约,至6月18日才开始具备条件,大正13年9月3日在业已议定的契约文本上,进行了形式上的用印。2.有关洮昂的筹备费支出额关于该铁路,可称为纯粹筹备费的支出虽然没有,但作为贷款通融者则如下:(一)对交通总长叶恭绰的贷款(为取得交通部对洮昂契约的正式承认)A.金额200万元(其中160万元计入四洮第六欠借款,40万元计入吉长利润担保借款)[日元单位,下同]B.利率,年9分(二)对玉永江的贷款因王奉天省长提出,限由本社[满铁]处理,故采取由洮昂铁路工程费中向洮昂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