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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铁路总局的概况

铁路总局概况日满两国基于共同防卫、协力合作的建国本义,决定把全部已有铁道委托满铁经营,新建铁路亦委托满铁承办,昭和8年(大同3年)2月9日以交通部的布告和训令公布了和满铁缔结的委托经营契约。满铁接受满洲国有铁道经营及新线建设任务,并根据契约的规定,于同年3月1日在大连满铁本社设置铁道建设局,在奉天设置铁路总局,即日开始业务。铁路总局的事业,包括委托经营铁路、港湾、水运以及所有的附属事业。铁路总局旅客科:《铁路总局事业概要》,1936年4月,第21~22页。铁路总局设于奉天,动员1000余名社员从事工作,铁路总局及其所属的9个铁路局机构庞大,其从业人员共达3.5万人,另外还拥有护路警察5000人分布在各路局管内。《满洲经济年报一九三三年版》,第382~384页。铁路总局组织一览表大同2年6月1日 满铁档案资料汇编· 第五卷 垄断东北铁路和海港 铁路总局旅客科:《铁路总局事业概要》,大同2年6月,第10页。关于满洲国有铁道的一般状况、铁路总局的事业以及与此相关的满洲各种事情昭和9年12月6日 在参谋本部铁路总局长 宇佐美宽尔述现在

来源: 满铁档案资料汇编· 第五卷 垄断东北铁路和海港
出版日期: 2011年11月
关键词: 铁道经营铁路总局满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