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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4月22日)第19143号赤塔边防区内务人民委员部边防部队侦察处掌握的情报令人确信,日本陆相板垣征四郎于1938年12月曾颁发在满洲组建8支边防警备队的条例。这些警备队是预先从日本野战军编制中抽调出来的,有步兵、炮兵和工程兵部队。日本边防警备队组织条例规定,警备队隶属于关东军总司令,边防警备队与筑垒地域相互协同作战。每一边防警备队守卫的地段分作五部分,每部分有一分队驻守。指挥边防警备队的军官领有中将军衔(下附边防警备队的组织图和它的编制)[1]。1939年3月13日,从中国汉春市(滨海边防区)的情况判断,那里确定有这种边防警备队的存在。通过部队观察发现,从1939年1月下半月开始,在我第53和第54边防总队地段对面边界上,装备有部分火炮和坦克的日本野战军部队开始守卫边界,这使人有理由认为,关东军指挥部开始在赤塔边防区对面边界地段贯彻实施组建边防警备队的条例,其中包括按照类似汉春的形式和编制在海拉尔市组建第8边防警备队。我建议:1.通过现有的海外谍报和军队观察系统,通过在越境人员中进行调查,反复核实上述情报。2.在工作过程中查明,哪些日本军部队划入了边防警备队的编制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