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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9月19日)(一)就意大利和巴尔干形势交换意见。(二)建立一个机构,负责审议需要经常和密切合作的问题,尤其是设在阿尔及尔[1]的军政委员会职能和权限的问题[2]。(三)对整个欧洲共同承担责任而不是对某些地区承担责任的问题。(四)苏联和波兰的关系以及对波兰的总政策。(五)关于盟国内部主要国家和小国之间就战后问题缔结协定的问题。(六)关于对待德国及其他欧洲敌国的原则性协定。(1)停战期间,例如管制委员会等。(2)在进行和平调整时,诸如边界、军事占领、解除武装、赔偿和德国政府体系的分权制度等问题(奥地利)。(七)对土耳其的共同政策。(八)对南斯拉夫抵抗运动的共同政策。(九)来自敌国的“和平试探气球”。(十)对待法兰西委员会[3]的态度,尤其是它在法兰西宗主国的地位和组建可能的法兰西政府。(十一)未来的波兰、多瑙河各国和巴尔干各国,包括联邦问题。(十二)对伊朗的共同政策。[4](十三)战后同苏联的经济合作。AKK[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