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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2月15日)绝密致苏联人民委员会В.Я.丘巴尔同志按照您1937年11月29日的来信(№00-472CC),我们从两点实际需要出发,即既要求将苏联人民委员会的拨款用于朝鲜族移民的定居和安置,又要求对这笔拨款按照用途进行再分配,而制订并批准了款额为6132.3万卢布的迁居措施计划。此计划考虑到的是实际来到哈萨克共和国的移民20141户(而不是原先估计的18800户)的定居和安置。部分朝鲜族移民作为工人和职员留居城市。遇到严重的住宅困难问题,有鉴于此,哈萨克共和国人民委员会认为必须给工人和职员发放住房建筑贷款,按每户平均1000卢布计,总共130万卢布。我们为集体农庄购买马匹和车具的贷款总额为469.7万卢布,为建修浴室规定的贷款总额为210万卢布,这是我们安置朝鲜居民的措施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苏联人民委员会规定的迁居资金系按每个家庭3000卢布计算,没有预先考虑到移民的临时住房修建的花费、共和国内运输费开支、修桥补路的费用,以及为建设居住新村购置设备的开支…………现随函附上哈萨克共和国人民委员会对安置朝鲜族移民所需资金的详细计算,并请求苏联人民委员会补充拨给迁居款额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