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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68 阿巴库莫夫关于苏联反间谍工作的有关规定给斯大林的报告

(1947年7月17日)绝密致约·维·斯大林同志国家安全部机关对特务、破坏分子、恐怖分子和暗中进行反苏活动的人员进行了侦查,现将目前的工作情况向您汇报如下:一、在逮捕犯罪分子之前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以使逮捕具有出其不意的性质,目的在于:1.防止逃跑或者自杀;2.防止企图通知同谋者;3.防止销毁有关的犯罪材料;在逮捕国家的重要罪犯时,如果必须瞒着其周围的人,或者是不可能同时逮捕其同伙,但又要做到不惊动他们,不使他们有可能逃脱罪责以及销毁有关的犯罪材料,秘密逮捕可在街上或者是在其他的某种专门制造的环境下进行。二、在逮捕犯罪分子时要没收下列物品:1.私人文件;2.通信、照片、地址和电话号码记录这些可供研究罪犯私人联系的范围及其性质的材料;3.复印器、密码书写工具、破译工具、密码电报收发机、武器、进行爆破和投毒用的物品;4.没有在住宅里保存的秘密的和专门的文件;5.反苏传单、标语牌、书籍、日记、信件和其他的有助于揭发罪犯的文件;为了切断犯罪分子的外部联系,在必要的情况下,无论是在实施逮捕的过程中,还是在逮捕之后,都可以

来源: 苏联历史档案选编 第26卷
出版日期: 2002年08月
关键词: 阿巴库莫苏联反间谍工作斯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