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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慰安妇”,一部血泪史。“慰安妇”的生活实态是“慰安妇制度”罪恶的最直观的反映。在日本政府和军方推行的“慰安妇制度”下,日军官兵根本不把“慰安妇”当人看待,在他们眼里,无论是中国籍“慰安妇”还是其他国籍的“慰安妇”,都是一种特殊的“军用物资”,是供他们发泄淫欲的工具和性奴隶,是“公共厕所”,根本无所谓生活,遑论人权与尊严。作为日军特殊的奴隶,处于严格控制下的“慰安妇”失去身心的自由。为了满足日军士兵的需求,给置身于侵略战场的日军官兵一种重返故乡的感觉,中国、朝鲜等国的“慰安妇”们大多数被迫换上日本和服,改用日本女性的名字,如花子、顺子、纯子等(有的甚至像对待犯人一样,给“慰安妇”编上号码。管理者和日军士兵从不呼“慰安妇”的名字,而是直接叫号码),甚至规定只能用日语交流,连说本民族语言的基本权利也予以剥夺;为避免传染性病,保证日军官兵的安全,日本军方规定,“慰安妇”必须服从上自日本天皇,下至普通士兵的命令,随时接受宪兵的监督检查,不许随便外出,不许与当地居民接触,要将所得收入的一部分上缴军方等,有些“慰安所”甚至连“慰安妇”外出散步的时间和区域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兹举二例。1941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