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服务国家对外战略
日本反垄断法最早于1947年4月颁布实施,全称为《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民主化政策的一环,日本以美国《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为蓝本制定了该法。这部法为解散财阀、消除经济力量过度集中以及战后日本经济腾飞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促进市场自由竞争,日本还陆续制定了与此配套的《赠品标识法》、《工程项目承包法》和《不公正交易法》等防止企业垄断经营以确保公平交易的相关法律,由此建立了一个相对完善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日本政府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对《反垄断法》进行了多次修改,经过不断修订的《反垄断法》在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以下简称《禁止垄断法》)在日本被称为“经济宪法”,1947年其被导入日本以及制度体系的确立是日本经济史上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该法确立后随着经济形势变化经历了数次修改,体系不断完善。1949年和1953年日本对该法作了大幅度修改,缩小了国际合同、协定的禁止范围,并把国际合同、协定的批准制度改为事后申报制度;删除了排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