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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战后审判和万人坑发掘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以后,山东国民党当局接管了新华院,于同年11月予以解散。据有关材料,国民党有关当局曾宣布:1943年3月至1945年8月,新华院先后关押抗日军民和爱国人士约35000人,除国民党山东当局接收的2000余名外,被酷刑劳役折磨致死者15000余人,被抽血致死者100余人,被注射毒药、细菌致死者约1000人,被押送到东北和日本国内充当劳工者万余人。另据被囚人员揭露,实际上仅在1943年5月至1944年8月的短短15个月内,被囚死在这里的抗日军民和爱国人士就有17000余名。[1]如果加上救国训练所和临时战俘收容所两处关押的人数,济南集中营关押的战俘劳工在6万人左右,死亡者在2万人左右,外送劳工3万人左右。1946年6月,济南人民在国民党第二绥靖区军事法庭对济南新华院院长青井真光提出公诉,公诉青井真光在当院长期间残杀中国人民12000人,并将其杀人手段归纳为消耗杀死法、枪杀犬噬法、禁闭置死法、寓杀于医法、强迫自杀法等五种。公诉书最后还举例论证:“复查被俘战士如非多数被杀而死,则该院东北院之南屋(系被害将死者之住屋)内设大木坑,距调查时已经九个月之久,而炕上血迹斑

来源: 日军侵华战俘营总论
出版日期: 2013年08月
关键词: 日本侵华济南战后审判万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