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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东亚国际体系转型期理念研究——以近代中日两国对国际法理念的接受为中心

所谓的国际和地区国际秩序就是国家间关系的总和,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国际政治体系。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历史往往带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如果要想深入理解某一时期的国际关系史,必须对维持此秩序的体系及其规则赖以存在的观念和理论基础加以考察。因为但凡一个国际秩序就要有“一个完整的形而上和形而下的架构,即有其理念、机制、形式,还必须是能发挥其功用”。[1]一个地区或某一历史时期的国际政治关系,往往表现为某种国际关系形态。比如古代东亚的朝贡体系、近代西方的条约体系。一个国际体系需要具有一个共同认可的理念,才能产生一种互动关系,从而出现相对稳定的国际秩序。任何一个国际关系形态,显然同一个大国和它所代表的文明体系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个大国以其各方面优势,对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无可否认的,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1]19世纪中期,东亚[2]地区国际关系和格局发生了变化。中国在鸦片战争后衰落的迹象越来越明显,近邻的日本却改弦更张呈现出上升的苗头,中日两国成了近代东亚国际政治影响力巨大的邻国。古代长期存在于此地区的朝贡体系及其理论基础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地区国际体系面临着一种

来源: 近代中国、东亚与世界(上卷)
作者: 赵国辉
出版日期: 2008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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