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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事件与《秦土协定》

在河北事件正在进行交涉、纠缠未了之际,又发生了“张北事变”。1935年5月31日,日本驻阿巴嘎(当时属察哈尔境内)特务机关4名成员,乘卡车从多伦(原属察哈尔省)出发去张家口,6月5日下午4时左右到达张北县北门。张北驻军宋哲元的二十九军132师部队哨兵令其停车检查,4人中一为多伦特务机关服务人员,其余3人则为三菱公司职员,并未携带护照,被带往师司令部进行盘查。根据以往的通例,由多伦赴张家口的日本人,依双方规定,一向由日领事馆签署护照,即能通行无阻,因为4人没有护照,故请其暂留,以便向省府请示,这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后经省府复电,于6日上午11时全部放行。该4人乃于6日抵达张家口,4人停张北时,受到款待,并无虐待情事,次日即予放行。日本方面却认为,132师对日人的盘查讯问是对日军的侮辱,是敌对行为。6月11日,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源之助中佐向察哈尔军政方面提出抗议,要求向日方道歉,处分责任者,保证今后不发生类似事件。关东军于6月10日下午4时30分,用幕僚谈话的形式,向外界介绍称:5月30日,由多伦诺尔乘载货汽车出发之多伦诺尔特务机关员大榇、桂山本大井及其他人员一名,于出发后,即消息不明,

来源: 近代中日关系丛书之一 日本与中国近代历史事件
出版日期: 2006年06月
关键词: 张北事件日本土肥原秦德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