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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美国依据“世界新秩序构想”战略,把“地区不安定因素”划定在中东和远东两块地域,设想在不久的未来可能发生第二次“海湾战争”或“朝鲜战争”,因而抛出一份《东亚战略报告》,建议日本政府对《日美安保条约》予以“新的定义”。1996年4月,克林顿访日,与桥本龙太郎发表《日美安全保障共同言》,决定修改日美防卫合作的指导方针,将“日本有事”扩展为“日本周边有事”,将“保障日本本土安全”扩展到对付亚太地区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于是,日本政府未经国会的批准就开始了运作。1997年9月23日,《日美防卫合作新指针》出笼,规定了一系列与现今宪法有悖的军事战略指导方针。随之,《周边事态法》、《自卫队改正案》及《物品役务相互提供协定》(简称ACSA改定案)正式出台。表明了日本政府决心放弃“专守防卫”的旧日美安保体系,积极追随美国之后,以“地域干涉”的日美军事合作姿态凌驾于亚洲之上,向军事大国迈进。人们知道,1951年日美之间签订了一纸《日美安保条约》,其中心一是局限在“日本有事”的“共同防卫”;二是为美军提供军事基地。是时,正值冷战形成时期,它的目标是指向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阵营自不待言。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