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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中国的经济掠夺是近代中日关系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要系统地了解近代中国受帝国主义侵略的历史,就不能不了解日本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的真相。自19世纪末甲午战争开始到20世纪中叶日本战败为止的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进行的军事侵略和经济掠夺,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灾难是世界历史上罕见的。但就在日本战败、军国主义头目们被国际军事法庭宣判为战犯已经半个世纪后的今天,日本右翼分子仍不承认其对中国的侵略,反而把日本对中国的经济侵略说成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开发”。这到底是“开发”还是劫掠,事实是最好的见证。甲午战争以后,日本通过《马关条约》侵占了台湾。他们首先对台湾人民的土地和山林进行了野蛮的攫夺。1898年7月,殖民当局公布了“台湾地籍令”和“台湾土地调查令”,借口对土地进行“调查”、“申报”和“重新登记”,将因对殖民政策不了解而持观望态度的台湾人民没有及时登记的土地视为“隐田”予以没收,然后将登记土地的税收提高3.5倍,对台湾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他们又以当局名义没收了台湾大地主的土地,然后将未登记的和没收的土地卖给日本人,培植起一批新的日本地主阶层。到1942年,台湾耕地的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