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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条约的签订及中苏利益冲突

·毛泽东坚持重新签订一个条约/112·苏联对中苏新条约的精心设计/115·斯大林被迫再次做出重大让步/117·斯大林对中苏关系的深层考虑/122新中国建立后在外交方面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与苏联签订了同盟条约。毛泽东在莫斯科花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经过反复协商和谈判,终于如愿以偿。《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有关协定,将中国与苏联的战略同盟关系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这无疑是中苏关系史上最值得研究的历史事件之一。中国革命的胜利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远东的格局,也迫使苏联重新调整对华政策,为了在冷战的国际环境中加强与美国对抗的实力,斯大林无疑需要新中国加盟苏联的东方集团。已经取得全国政权的中国共产党,从意识形态、安全利益,以及未来国家的经济建设等各方面考虑,显然也要求与苏联保持密切的联盟关系。[1]在这一点上,斯大林与毛泽东的目标是一致的。然而,如何以法律的形式实现这一愿望,中苏之间却有不同的设想。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反映了双方的利益冲突——斯大林希望与新中国结盟的方式和表现形式不致破坏雅尔塔体系及损害苏联在中国东北的既得利益,而毛泽东考虑的则是如何树

来源: 中苏关系史纲(增订版)
出版日期: 2013年04月
关键词: 中苏关系毛泽东斯大林同盟条约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