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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之前,元代对日贸易后期虽有限制,但基本上采取开放政策未加禁止。明初,朱元璋志在争取日本纳贡称臣制止倭寇,因而对日贸易的限制并不严厉。虽然由于日本不奉正朔不呈国书,而拒绝日本的官方贸易,但私商贸易仍在进行。洪武十四年(1381年)十月,朱元璋发布禁海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一事,40700428就是极有力的说明。朱元璋规定,金、银、铜、铁、锻疋、兵器等为违禁品,禁止贸易,这大概就是日商与明商间的商品贸易内容。如前所述在胡惟庸、林贤事件后,朱元璋决意切断对日贸易,以示惩罚,因此,洪武末期海禁极严。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正月,朱元璋再次颁令,扩大禁海范围,以前曾允许明商出海贸易的琉球、真腊、暹罗三国也包括在禁令之内。实际上,明沿海商人被禁止到一切国家贸易。这个禁令使20几个与明建立朝贡关系的国家,中断了对明贸易。到洪武三十年(1397年)七月,礼部上报朱元璋说:“诸番国使臣、客旅不通。”40700429明与南洋断绝商业贸易关系,使明日双方都受到打击,而日本所遭受的打击尤其严重。因为从前日商不准入明,尚可从南洋各港口贩回明商品,此后,一切正常贸易渠道完全被堵死了。日本除以倭寇方式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