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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报告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S/AC.44/2004/(02)/4Distr.:General14 October 2004ChineseOriginal:English安全理事会第1540(2004)号决议所设委员会2004年10月4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给委员会主席的信谨提及你2004年6月21日的信,并随函转递中国政府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540(2004)号决议第4段提出的第一份报告(见附件)。常驻代表大使王光亚(签名)2004年10月4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给委员会主席的信的附件[原件:中文]中国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报告中国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等各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反对此类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中国主张通过和平手段实现防扩散目标,一方面不断改进国际防扩散机制,完善和加强各国的出口控制;另一方面应通过对话和国际合作处理扩散问题,加强联合国在防扩散领域的作用。中国支持严格执行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决议一经通过,中国外交部网站即全文公布。根据决议规定,并参照安理会1540委员会关于撰写报告的指南,现将中国执行决议的措施通报如下。40045670

来源: 应对核恐怖主义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
关键词: 核武器中国安理会1540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