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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海峡是连接海洋和海洋的天然狭长水道。按地理特征,海峡可分为大陆之间的海峡、岛屿之间的海峡以及大陆和岛屿之间的海峡。从法律角度来划分,海峡有内海峡、领海海峡、非领海海峡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内海峡是被一国领海基线包围的海峡。这种海峡的法律地位和内水相同,如我国的琼州海峡。领海海峡是宽度不超过24海里的海峡。海峡两岸可能属于一个国家,也可能分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领海海峡的法律地位同领海一样。非领海海峡,即宽度超过24海里的海峡。其两岸领海宽度以外的属于公海,实行公海自由制度。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即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宽度不超过24海里构成国际海上交通要道的海峡。如连接地中海和黑海的达达尼尔和博斯普鲁斯海峡,连接地中海和大西洋的直布罗陀海峡,连接太平洋和大西洋的麦哲伦海峡。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4条规定,海峡国对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行使主权。海峡国有权制定关于过境通过海峡的法律和规章。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都是国际海上交通要道,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政治和军事价值。领海宽度定为12海里后,据美国学者10880201统计,世界上将有116个

来源: 国际公法学
作者: 刘高龙
出版日期: 2014年03月
关键词: 外包服务外包国际服务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