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服务国家对外战略

首页 / 文章详情
法治社会中的权力和权利定位

中国的法学人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开始关注国家权力之外的主体对于公民权利的侵犯问题。以下所列举的四个事例,分别涉及了大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医院等,这四个主体都不是典型意义的公权力主体。从法律上讲,除大学因授权而具有某些公权力职能外,都应该是私权利主体。但在现实生活中,它们却充当着公权力的角色,直接影响着公民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

来源: 法治新视界
作者: 刘作翔
出版日期: 2011年05月
关键词: 法治社会权利定位公民权利公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