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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现代简史

19世纪末,冰岛开始建立自己的政党,最初成立的若干小党派都没有存在多久。1899年成立了自治党;1909年成立了独立党(“老独立党”,与后来的独立党无关),该党后来改称市民党。前者主张和丹麦保持比较密切的关系,满足于实现冰岛的内部自治;后者则主张冰岛应有更强的独立性。1911年丹麦通过了一项法律,给予冰岛妇女接受高等教育、参加工作和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1915年丹麦的宪法改革,使冰岛的妇女和工人获得了平等的公民权,可以参加议会选举和被选举。1916年成立了全国性工会组织冰岛工会联合会,同时成立了构成其核心的冰岛工党。由于当时强调工人阶级没有国界,该党和丹麦社会民主党成为姊妹党,并从1919年开始获得它的经费资助,因此主张和丹麦保持比较密切的关系。不过,1928年冰岛工党在议会中不仅明确表态赞成冰岛独立,而且主张应当成立共和国。1912年成立了农民党,该党在1916年12月到1917年1月期间与其他党派人士共同成立了进步党,主要代表农民的利益及合作社运动。1929年成立的新的独立党是一个右翼政党,既主张民族独立,也主张个人独立自由,主要代表工商业主阶层的利益。在1930年11月召开的冰岛

来源: 冰岛
出版日期: 2007年05月
关键词: 冰岛现代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