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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10月31日,科特迪瓦国民议会通过了科特迪瓦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该宪法于11月3日开始实施。同年11月27日选举费利克斯·乌弗埃—博瓦尼为科特迪瓦共和国第一任总统,并选举产生了科特迪瓦独立后的第一届国民议会。新宪法规定,科特迪瓦实行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议会为一院制,即国民议会,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总统兼任政府首脑,总统任命政府部长,部长对总统负责。科特迪瓦独立后,在费利克斯·乌弗埃—博瓦尼总统的领导下,对内实行“和平、稳定、对话、发展”为中心的政策,以实现民族统一;注重发展经济,采取优先发展农业,以加速国民经济发展的方针。科特迪瓦没有像许多非洲国家那样急于实行国有化政策,而是公开宣布走资本主义道路。乌弗埃—博瓦尼总统在1962年新年文告中就科特迪瓦面临的任务做了如下阐述:“科特迪瓦的道路是渐进的,而不是革命。我们没有可以收归国有的工厂,但有可以建设工厂的条件;我们没有可以由国家接管的贸易,而必须自行组织贸易;我们没有可以分配的土地。”科特迪瓦独立后制定了1960~1970年的十年发展计划,将优先发展农业作为第一个十年计划的主要目标。1965年,科特迪瓦确定了农业多样化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