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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兵役制度、军衔制度和军事训练

科特迪瓦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科特迪瓦实行义务兵役制,兵役期为6个月。每年征召两次。科特迪瓦总人口达1500万人,18~22岁的男性公民约75万人,而包括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在内的总兵力不足2万人,每年招兵的数量有限,所以兵员相当充足。科特迪瓦军队的军官系职业军官,按军官服役条例规定,上将最高服役年限为60岁,中将58岁、少将57岁、准将56岁、校官55岁、尉官53岁。科特迪瓦的军衔分为5等18级。5等是将官、校官、尉官、士官和兵。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和准将,共4级;校官分上校、中校和少校,共3级;尉官分上尉、中尉和少尉,共3级;士官分总军士长、军士长、上士长、上士、中士和下士,共6级;兵分2等兵和列兵,共2级。科特迪瓦的军队规模比较小,军事训练相对比较简单。新兵入伍后先到新兵连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新兵训练,主要进行军人养成训练和学会使用单兵武器,以基本完成从普通老百姓到军人的转变。新兵训练结束后便编入部队。新兵到部队后,随部队进行日常的正常训练。部队的日常训练包括单兵训练、班排战术训练、连营攻防训练、不同规模的军事演习以及不定期与法国军队进行联合军事演习等。近几年来,科特迪

来源: 科特迪瓦
出版日期: 2004年02月
关键词: 军事训练军衔制度兵役制度科特迪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