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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圭现行宪法是1992年颁布的,是巴拉圭历史上的第六部宪法。这部宪法对巴拉圭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架构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与组织结构、宪法的地位及法律体系等。宪法序言开宗明义:为了保证巴拉圭人民的自由、平等和公平,巴拉圭国家实行多元参与的民主代议制共和制政治体制。[1]为了保持民族主权和独立,广泛参与国际社会而批准和颁布此宪法。宪法第一部分首先规定巴拉圭国家的政体是单一制中央集权的国家,其多元参与的民主代议制政体建立在尊重人类尊严的基础之上。巴拉圭的主权来自人民,人民依照宪法治理国家。人民通过投票行使公共权力,在国家机构设置方面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各自以独立、均衡和相互协调与牵制的形式开展工作,不受个人、机关、团体和其他势力的影响。宪法第一部分第二篇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巴拉圭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和自由。宪法还规定了对印第安人实行免除兵役,在教育等方面予以支持等优惠政策,实行公平的土地改革以发展农村经济。此外,宪法还详尽地规定了在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和司法程序中,公民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