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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治演变

布基纳法索的主要部族——莫西族人,在遭受法国殖民征服前长期存在着以血缘为基础的政治制度。传统莫西统治者分为两个层次,处于最高层的被统称为“纳克姆比斯”(意为“有权有势的纳姆之子”),他们被宣称为莫西人的祖先韦德拉奥果和乌布里的后代,享有政治统治权。在纳克姆比斯内部,酋长一般称为纳姆(Nanm),意思为以神的名义进行政治统治;大酋长则被称为纳巴(与国王同义)。称号可以传给其后代。纳姆和纳巴虽然享有至高无上的政治统治权,但他们的继承却由尼瑟姆巴(Nesomba)来决定。尼瑟姆巴是酋长身边的重臣,拥有领地和俸禄,代表特权等级。在老酋长死后,他们负责确立酋长的继承人,挑选的范围包括酋长之子及其兄弟和堂兄弟。除此之外,他们还拥有遴选小到村长的各级官吏的权力。处于纳克姆比斯之下的是腾比斯(Tenbise意思为“大地之子”),是武士和被征服者的后代。虽是被征服者,但已被同化。由于不是韦德拉奥果和乌布里的后代,因而没有纳姆的政治统治权。但可享有精神权力和有权决定与土地有关的事务。152540911~12世纪,以瓦加杜古为中心的几个酋长国联合形成的莫西王国,是莫西社会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较早建立西非地区的

来源: 布基纳法索 多哥
出版日期: 2011年08月
关键词: 布基纳法索政治体制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