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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多哥独立初期,全国设有4个大区(Region),各由总统委派督察进行领导。大区之下设有行政区(Administrative District),全国共设19个行政区,由总统委派区长进行管理,并有选举产生的区议会。多哥全国现划分为5个经济区,区下设省、专区、镇或乡、村。但多哥的经济区是地理经济概念,未设行政机构。全国原设21个省,1991年行政区划改革时,将原分属7个省的9个专区升格为省,并新设2个专区。多哥现有30个省和4个专区。5大经济区及其下辖的30个省和4个专区从南到北依次为:(1)滨海区(Région Maritime):首府为洛美,包括海湾(Golfe)、湖群(Lacs)、齐奥(Zio)、约托(Yoto)、阿维(Avé)和沃(Vo)6个省以及阿法尼昂(Afagnan)专区。该区面积6600平方公里,占全国领土的11.6%,人口密度为303人/平方公里。境内有齐奥河、哈奥河、莫诺河等河流。该区是多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2)高原区(Région des Plateaux):面积16975平方公里,首府为阿塔帕梅(Atakpamé),包括哈奥、奥古(Ogou)、阿姆(Amou)、瓦

来源: 布基纳法索 多哥
出版日期: 2011年08月
关键词: 行政区划多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