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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辞学(rhetoric)在中国学术中,属于美学或文艺批评的范畴。在西方学术中,修辞学属于两个领域,一个是政治领域,是政治研究的对象,一个是文艺批评领域。这种区分也许也是近代才发生的事情。在古典时期,虽然在伊索格拉底那里,修辞学的开题或论题的研究与它的纯粹形式的、美感方面的研究是两个方面,对修辞学中的节奏、韵律、比喻、排比方法的研究,以及姿势、手势的研究,从属于政治说服,是难以区分的。亚里士多德把修辞术定义为说服人的技艺,它属于政治学,也属于辩证法的对应物(antistrophe/counterpart)。说它属于政治学,是因为它是发生在公民之间、围绕公共事务的,因此属于城邦事务即政治学的范围;说它是辩证法的对应物,因为它需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论证,对相反的主张进行反驳,而这都离不开逻辑论证;但是在对公共事务的讨论中,亚里士多德说,不可能有严格的三段论形式;其中所呈现出来的论证,属于不完全三段论(enthymeme)。这两种推理的区别在这种例子中可以反映出来——“凡人皆有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会死”,这属于完全三段论;“面临强敌,伟大的民族会选择反抗而不是屈服;斯巴达大兵压境;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