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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抛石器抛射爆炸物的火炮,以及各种地雷等火器最早是由中国发明,并用之于战场的。这种利用火药的燃烧和爆炸性能的武器西传后,经阿拉伯工艺师的改造,又回传中国。16~17世纪欧洲的火炮与火铳[1]等管形火器制造技术有了长足的发展,主要表现为火器理论的创新、制造技术的改进和大型兵工厂的建立。同一时代,在中国军事史上一度出现过“火器热”。明成祖征交趾,得神机枪炮法,专门设立神机营来掌握枪炮技术,并加以仿制,标志着传统的军事制度开始发生变化。明末中国与西方文明的初步接触,最先受到中国人注意的就是经欧洲人改造过的火器。嘉靖二年(1523年),葡萄牙将领别都卢率其部属驾驶五艘船侵犯广东新会西草湾,被明军一举消灭,所携大炮也被缴获进呈嘉靖皇帝。为了对付北方的鞑靼势力,徐光启曾多次力请铸造火炮,以资城守。1622年,外患日亟,明政府始令罗如望(Rocha,Jean de,1566-1623)、阳玛诺(Diaz,Emmanuel,1574-1659)、龙华民(Longobardi,Nicolas,1559-1654)等传教士制造火器,并招寓居澳门、精通火炮的葡萄牙人来内地协助使用。崇祯初年,由传教士指导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