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服务国家对外战略
1978年开始民主化进程之前,西班牙经济发展水平始终排在西欧国家的倒数第几位,向外提供的属于官方发展援助范畴的资金规模很小,援助渠道单一,全部为优惠贷款。1981年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不再享受世行的受援国地位,为了尽快与欧共体其他国家实现经济趋同,1985年,在即将加入欧共体之前,西班牙开始获得来自欧共体地区的发展援助。按照欧共体地区发展援助政策,全国大部分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低于欧共体平均水平的70%,因此成为欧共体中地区发展援助基金的主要受益国之一。来自欧盟的结构基金包括四个部分,欧洲地区发展基金、欧洲社会基金、欧洲农业指导和保障基金和渔业指导财政工具。从1994年起欧共体建立了新的发展援助基金,对人均收入低于欧盟平均水平90%的希腊、西班牙、意大利和爱尔兰提供聚合基金。1994~1999年,西班牙获得的欧盟地区援助资金为455.92亿欧元,2000~2006年比上一周期增加了6%,达到了562.05亿欧元,其中结构基金为400.45亿欧元,聚合基金为111.6亿欧元。主要援助地区包括:目标1地区:人均收入低于欧盟平均水平的75%的地区,获得援助额为包括加利西亚、阿斯图里亚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