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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处理银行不良债权的行政措施与操作重点——政府强制性注资干预与遗留课题

日本的不良债权问题在泡沫经济崩溃之初就已暴露出来,所以拖延至今是由于日本金融监管机制不健全,政策主管部门再三放弃及时处理不良债权的机会,加之银行信用风险向系统性风险转化以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这种恶性发展也有一个过程。日本是在信用风险累积了10年之后,当金融信誉几乎被拖垮的紧急情况下,最终才不得不由政府出面采取公共注资形式挽救这场危机的。

来源: 日本金融考察报告
作者: 陈虹 李薇
出版日期: 2001年10月
关键词: 金融日本不良债权政府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