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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军队体制改革

为适应变化了的国际形势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荷兰军队体制开始进行了两项重大改革。第一项改革是暂时停止实行义务兵役制。1993年,荷兰政府决定暂时停止实行义务兵役制。目前只是暂停,因为重新实行这种制度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与法国的理由相似,暂停兵役制是为了增加部队作战的机动性,减少对青年人的不平等现象。取代兵役制的是职业军人制。国防部与职业士兵签订合同的理想期限是两年半。经验表明,多数职业士兵都自愿到国外执行任务,虽然执行这种任务时得到的军饷很少。职业军人看中的并非金钱,因为职业士兵的基本军饷只比最低保证工资高出10%~15%。职业士兵看中的是合同期间的非军事培训。成为职业士兵需要经过基本的训练。那些入伍前尚未结束职业培训的人可以在部队里接受补充教育。另外,部队为职业士兵制定了一套帮助他们退伍后返回平民生活的措施:经过培训颁发职业培训证书、进行补充培训、帮助士兵改行就业。荷兰军队的第二项改革是加强各军种之间的联合指挥,以提高效率。1994年12月,荷兰军队开展了“效率”行动。这一行动的目的是,在保证部队作战能力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通过加强各参谋部和各支援部队的工作效率使1998年的防务预算节

来源: 荷兰
出版日期: 2003年08月
关键词: 军队体制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