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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和晋升制度

1962年6月,毛里塔尼亚政府颁布法令,实行义务兵役制。未服过兵役,不担任政府职务也未被判刑的21~31岁的男青年均属应征之列。服役期满后,一部分继续留在军中,另一部分退伍,转为预备役军人。按照毛里塔尼亚国民军规定,被授予少尉军衔2年后可晋升中尉,再两年后晋升上尉,但必须通过阿塔尔军校或外国军校的考试。上尉衔军官获得校级军衔需6年。少校晋升中校和中校晋升上校均需4年。以上是军衔晋升的最低年限。实际上晋升一级军衔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毛里塔尼亚军队中军衔最高为上校,现任总统塔亚即为上校。

来源: 毛里塔尼亚 西撒哈拉
出版日期: 2008年04月
关键词: 兵役制度晋升制度毛里塔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