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服务国家对外战略
瑞典在1865年后曾实行有财产限制的普选,只有达到法定年龄并有一定财产的男子才有选举权。1909年起,纳税的成年男子均有选举权。1921年选举权扩大到妇女。1974年,新的《政府文约》和《议会法》规定,凡年满18岁的男女公民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省市议会的选举,在瑞典居住满三年以上的外国公民拥有选举权。议员选举实行比例代表制。全国划分成28个选区。候选人全部由政党提名。名政党按得票比例分获议席。议会原有议席350个,因1973年选举中出现“社会主义集团”(社会民主党、左翼党-共产党人)与“非社会主义集团”(温和联合党、自由党、中央党)席位相当的局面,许多问题难以议决,故于1976年改为349席。议员议席分固定议席(310个)和调节议席(39个),“调节议席”是为保证更好地体现得票与议席的比例关系。但比例代表制这条规则的一个例外是,《政府文约》和《议会法》规定,只有在大选中获得4%以上选票的政党才有资格进入议会,这是为了防止议会中有过多的小党,影响决策效率。但如果一个党在某个选区获得12%以上的选票,那么即使它在全国未能获得4%以上的选票,也可以在议会中获得若干席位。大选在上次选举后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