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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会议与大公国的建立

拿破仑兵败滑铁卢之后,1815年,欧洲列强为重建战后欧洲秩序而召开维也纳会议。会上决定将卢森堡公国提升为大公国,并在理论上赋予它自治权。但卢森堡大公国并没有真正独立,因为大公不是卢森堡人,而是由奥伦治—拿骚家族(Orange-Nassau)的王子、荷兰国王威廉一世兼任。也就是说,卢森堡虽然“高升”了,但要受荷兰统治(同时为了削弱法国,比利时也被交由荷兰统治)。荷兰国王在卢森堡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不可动摇的地位,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1890年荷兰国王威廉三世去世。荷兰国王虽出任卢森堡大公,但卢森堡并不属于荷兰所有,其重要的军事价值使欧洲列强不会让它归属于一个国家。反之,维也纳会议规定它加入德意志联邦,由普鲁士军队驻防。会议还决定把卢森堡摩泽尔河、乌尔河和苏尔河以东除菲安登以外的全部地区划归普鲁士。这是卢森堡第二次遭到瓜分。经此瓜分,虽从公国升为大公国,但卢森堡的国土面积大大缩小,远远无法和过去相比。

来源: 卢森堡
出版日期: 2005年11月
关键词: 卢森堡历史维也纳会议卢森堡大公国